应急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能:
1.在中心统一领导下,根据中心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协调中心有关科、所和部门处理传染病疫情和其它公共卫生事件;拟定中心应急工作计划和相关技术方案,并组织有关科、所和部门实施。
2.负责对中心相关科、所和部门传染病疫情和其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管理;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对传染病疫情和其它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效果进行评估;必要时,参与协助传染病疫情和其它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对中心相关科、所和部门传染病疫情和其它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调查工作报告进行统一归档管理。
3.负责全省传染病疫情和其它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收集,对报告信息进行初步核实后,提出对接获信息的处置意见报中心领导,知会相关科所,负责接获传染病疫情和其它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传送、反馈和上报。
4.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和相关技能培训;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和相关技能培训;组织相关科所拟定中心针对各类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的预案和/或实施方案。
5.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相关疫情信息交流的跨部门协调和协作工作,指导下级疾控机构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工作机制。
6.负责全省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的日常监测工作,并对法定报告传染病的疫情资料定期进行整理、分析,组织相关科所完成疫情简报和汇编等资料的编制工作;负责开展广东省传染病暴发与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媒体监测工作。
7.负责组织并参与对全省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质量评估检查工作,对提高全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质量提出建议。
8.负责组织召开全省传染病疫情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分析例会;参与并协助相关科、所建立重点传染病的预测和预警体系。
9.负责组织制定针对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应急设备、物资储备计划并督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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