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理实验所
一、 工作职能
1.负责普通和健康相关产品(包括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杀虫产品、涉水产品)的毒理学实验、功能学实验并出具检验实验报告; 2.负责委托检验、产品开发咨询检验、科研项目等相应的毒理学实验和功能学实验工作; 3.开展毒理学和功能学技术方法、标准规范等的研究、制订及有关科研; 4.负责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毒理实验室工作。 5.负责检验产品的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工作。
二、设置 内设:综合质控组、食品组、遗传毒理组、化妆品组、消杀产品组、病理生化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