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病防治研究所
一、 工作职能
1.组织实施全国和全省相关急性法定传染病(鼠疫、霍乱、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登革热、炭疽、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猩红热、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感冒、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其他感染性腹泻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中的相关工作。
2.组织实施开展相关重点急性传染病监测。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相关重点急性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相关重点急性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对重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
3.参与相关急性传染病重大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4.开展相关急性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5.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相关急性传染病监测和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开展相关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7.完成上级和中心交付的任务。
二、内部设置
1.传染病防治一组:负责肠道传染病(霍乱,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除霍乱、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等)、新发传染病(疯牛病)等相关传染病的监测、暴发调查、预防与控制。流研所日常事务管理。
2.传染病防治二组:负责人畜共患、虫媒传染病(鼠疫,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炭疽,猩红热,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等)等相关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
3.传染病防治三组:负责呼吸道传染病(流感、禽流感、SARS等),不明原因肺炎监测、预防控制、暴发调查。负责狂犬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监测与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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