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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受理检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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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类
申报保健食品检验
一.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
1.产品配方及配方依据一份:请加盖企业(申请单位)公章,配方中应注明原料名称和用量,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包括营养强化剂)请注明添加剂的名称及使用量。
2.产品生产工艺的流程图及工艺说明一份:应提供详细的生产工艺,加工过程中如使用酶制剂或其他添加剂及加工助剂,请提供名称,必要时请提供使用量。
3.产品标准(企业标准)二份。
4.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样稿)二份:应符合有关要求。
5.商标受理书(复印件)一份。
6.其他证明材料:功效成分的相关资料,毒理学、功能学的国内外有关资料等。
7.按要求填写的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申请表(一式三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有涂改。
8.按要求填写的保健食品技术审查表一份。
二.需要提供的样品量、检验时限和要求
(一)要求
1.送检样品必须是定型包装产品,并与将来上市销售时的包装一致或近似。
2.卫生学检验样品:送3个批次(不同日期生产)试样,数量根据检验项目及包装情况而定。
3.包装要求:每个最小的独立包装都应贴有标签,标签中至少应有样品名称(全称)、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生产厂家。
4.稳定性试验样品:送3个批次(批号与卫生学样品批号一致)试样,数量根据检验项目及包装情况而定。
5.毒理学试验样品:卫生学检验样品三批次中的任一批次样品,数量为每日最大推荐量×800倍(含Ames试验和30天喂养在内的第一、二阶段试验所需样品量),不足2kg按2kg送样。毒理、功能、人体试验样品批号要一致。需增加项目或特殊/贵重样品另议。浓缩液、去辅料样品、高膨胀度样品、非水溶性样品、袋泡茶类、推荐量大于6g/kg或10ml/kg样品、含糖量大于30%样品以及含酒精样品等另议。
6.液体产品在做毒理试验时,可送浓缩液,应注明浓缩倍数、样品批次、密度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固体产品做毒理试验的样品应先粉碎且过100目筛;若有去辅料应注明去除何种辅料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
7.如需做人体试验的产品,按产品推荐量计算试验所需样品量。
8.功能学试验样品:卫生学检验样品三批次中的任一批次样品,数量为每日最大推荐量×m倍(小鼠试验:m=200,大鼠试验:m=400)。
(二)检验收费
按广东省物价局的有关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开具收款通知书,企业(申请单位)持收款通知书三天内到建行交款,或经银行汇款;收到企业的收款通知书回执或银行受理单的传真,经我中心财务核对后,将样品送实验室检验。
(三)检验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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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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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时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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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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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
能
学
试
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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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免疫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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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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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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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体力疲劳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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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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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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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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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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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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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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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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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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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降血脂(动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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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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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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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降血糖(动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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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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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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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氧化功能(动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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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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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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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便功能(动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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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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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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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记忆功能(动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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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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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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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营养性贫血功能(动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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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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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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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功能(动物功能)
|
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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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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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咽功能(动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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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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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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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胃粘膜功能(动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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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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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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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
理
试
验
|
Ames试验
|
70
天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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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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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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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
|
|
LD50+微核
|
50
天
|
4950
|
|
LD50+微核+精子畸变
|
80
天
|
7950
|
|
小鼠骨髓微核试验
|
4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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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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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鼠精子畸形试验
|
60
天
|
3000
|
|
小鼠睾丸染色体畸变试验
|
70
天
|
5151
|
|
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
60
天
|
3300
|
|
大鼠30天喂养试验
|
80
天
|
23241
|
|
90天喂养试验
|
130
天
|
36000
|
|
大鼠传统致畸试验
|
130
天
|
18000
|
|
其它
|
另议
|
|
|
稳定
性试
验
|
理化检验
(项目按标准定)
|
120天
|
根据项目定
|
|
微生物学检验
(项目按标准定
|
120天
|
根据项目定
|
|
卫生
学检
验
|
理化检验
(项目按标准定)
|
33天
|
根据项目定
|
|
微生物学检验
(项目按标准定)
|
33天
|
根据项目定
|
注:表中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受理时为准。
已获得批文的保健食品、强化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和普通食品的委托检验
一.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
1.产品配方一份:请加盖企业(申请单位)公章,配方中应注明原料名称和用量,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包括营养强化剂)请注明添加剂的名称及使用量。
2.产品生产工艺的流程图及工艺说明一份:应提供详细的生产工艺,加工过程中如使用酶制剂或其他添加剂及加工助剂,请提供名称,必要时请提供使用量。
3.产品标准(企业标准)二份:应有企业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4.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样稿)二份:应符合有关要求。
5.商标受理书(复印件)一份。
6.如果是已批的保健食品应提供批文一份(复印件)。
7.按要求填写委托检验单(一式三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有涂改。
二.需要提供的样品量、检验时限和要求
(一)要求
1.送检样品必须是上市销售的定型包装产品,新试产的产品可为临时包装,但应为定型包装产品并与将来上市销售时的包装一致或近似。
2.卫生学检验样品:送3个批次(不同日期生产)试样,数量根据检验项目及包装情况而定,留样量按检验样品量的1倍计。
3.包装要求:每个最小的独立包装都应贴有标签,标签中至少应有样品名称(全称)、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生产厂家。
4.如需做毒理检验加送卫生学三批次中的任一批次产品,样品量根据项目定。
5.特殊情况,依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检验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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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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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时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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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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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
理
试
验
|
Ames试验
|
70
|
4200
|
|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
35
|
1950
|
|
LD50+微核
|
50
|
4950
|
|
LD50+微核+精子畸变
|
80
|
7950
|
|
小鼠骨髓微核试验
|
40
|
3000
|
|
小鼠精子畸形试验
|
60
|
3000
|
|
小鼠睾丸染色体畸变试验
|
70
|
5151
|
|
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
60
|
3300
|
|
大鼠30天喂养试验
|
80
|
23241
|
|
90天喂养试验
|
130
|
36000
|
|
大鼠传统致畸试验
|
130
|
18000
|
|
其它
|
另议
|
4200
|
|
稳定
性试
验
|
理化检验
(项目按标准定)
|
120
|
根据项目定
|
|
微生物学检验
(项目按标准定)
|
120
|
根据项目定
|
|
卫生
学检
验
|
理化检验
(项目按标准定)
|
33
|
根据项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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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生物学检验
(项目按标准定)
|
33
|
根据项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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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验收费
按广东省物价局的收费标准有关规定进行收费,并开出收款通知书,企业(申请单位)持收款通知书到建行交款,或经银行汇款;收到企业的收款通知书回执或银行受理单的传真,经核对我中心财务已收到款后2天内(不含休息日)将样品送实验室检验。
●其它有关事项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84469324,84451366转8131
传真:84469324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
176 号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二楼
邮政编码:510300
网址:http://www.cdcp.org.cn
E-mail:gdcdcp@cdcp.org.cn
开户行:建行广东省分行
帐号:(填“0”或不填)
单位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
汇款用途/事由:04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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